第一條 為規范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保障評審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根據《中國海洋工程咨詢協會章程》、《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實行二級評審制度。中國海洋工程咨詢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聘請專家、學者按專業分組進行初審,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進行復審。
第三條 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基本程序如下:
?。ㄒ唬╉椖渴芾?。協會秘書處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申報材料。
?。ǘ┬问綄彶?。協會秘書處對申報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ㄈ╉椖砍鯇?。協會秘書處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
?。ㄋ模╉椖抗?。協會秘書處在相關媒體上公示項目初審結果。
?。ㄎ澹╉椖繌蛯?。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對初審和公示結果進行復審。
第四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受理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后1個月之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的內容包括:
?。ㄒ唬┥陥蟛牧鲜欠颀R全;
?。ǘ?申報項目是否屬于獎勵范圍;
?。ㄈ┥陥箜椖渴欠穹仙陥髼l件;
?。ㄋ模?申報項目是否存在重復申報。
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不參加當年評審,申報材料退回。
第五條 協會秘書處根據申報項目的情況組織專家進行盲評,并根據獎項限額提出當年各等級授獎控制指標建議,報協會領導批準后下達專家組和評審委員會。
第六條 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實行回避制度。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或者與申報項目有利害關系的評審專家以及聯名推薦人應當回避。
第七條 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按專業進行初審。專家組分為七個專業評審組,包括工程物理組、工程化學組、工程地質組、工程生態組、工程技術組、工程裝備組和工程管理組。
第八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組建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專家庫。專家庫的專家應當具有科學嚴謹的態度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在專業領域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學術造詣,并具有正高級職稱。
第九條 專業評審組評審專家根據當年申報項目專業、數量情況由協會秘書處從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并根據專家特長提出專業評審組組長人選,一并報協會領導審定。根據申報項目的特殊性,可特邀評審專家庫之外的專家參加評審。
第十條專家組初審采用會議形式按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鶕陥箜椖壳闆r、專家業務特長和回避原則,由各專業評審組組長和評審專家商議后確定申報項目的主審和副審。每個項目主審1人,副審2人以上。
?。ǘ┰u審專家審閱申報材料,并填寫《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審意見表》。
?。ㄈI評審組評審會由組長主持。主要完成人按當年通知要求進行答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ㄋ模┰u審專家對項目進行評議,依據《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分,專業評審組根據評分結果提出各等級獎項初步建議。
?。ㄎ澹I評審組全體評審專家依據授獎控制指標進行無記名投票,評出獲獎項目和獎項等級。特等獎應當獲得評審專家五分之四(含)以上多數通過;一等獎應當獲得評審專家三分之二(含)以上多數通過;二等獎應當獲得評審專家二分之一(含)以上多數通過。
?。I評審組對通過初審項目出具評審意見,并由組長簽字。
第十一條 協會秘書處對初審擬授特等獎、一等獎項目可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實地考察核實情況。
第十二條 項目初審后10個工作日內,協會秘書處在協會門戶網站及相關新聞媒體上公布專家組初審結果,公示期為1個月。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初審通過的項目持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按有關規定向協會秘書處提供異議材料。
第十四條 凡對項目技術內容所提出的異議,由協會秘書處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評審委員會裁定。對主要完成人、完成單位及其排序或知識產權、成果權屬的異議,由項目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方案,報協會秘書處提交評審委員會裁定。異議未能及時處理完成的項目,不參加當年復審。異議處理完成后可再行申報。
第十五條 項目初審結果公示期滿后,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按以下程序進行復審:
?。ㄒ唬┨氐泉?、一等獎項目主要完成人對項目進行答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ǘI評審組組長介紹項目初審情況。
?。ㄈ┰u審委員會委員對擬授獎項目進行評議。
?。ㄋ模┤w委員依據授獎控制指標進行無記名投票,評出獲獎項目和獎項等級。特等獎應當獲得三分之二(含)以上多數通過;其余獎項應當獲得二分之一(含)以上多數通過。
?。ㄎ澹┰u審委員會投票結束后出具復審意見,由評審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簽字。
第十六條 協會秘書處在評審委員會復審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復審結果報協會領導批準。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海洋工程咨詢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